美國是新興葡萄酒大國,葡萄酒產量僅次于法國、意大利和西班牙這三個歐洲傳統葡萄酒王國。美國葡萄酒的真正發展是在1933年,“禁酒令”廢除后,在加州地區得到了迅速的發展,美國葡萄酒業重獲生機。一些有心人為發展美國的葡萄酒業,遍游歐洲,與當地釀酒師切磋釀技術,并積極尋覓,引進適宜在美國生長的優良釀酒葡萄品種。因此,如今在美國種植的釀酒葡萄品種繁多,包括法國、意大利、德國等國家的知名品系。其釀制的葡萄酒在老歐洲的基礎上融合了美國人特有的性格。而加州作為美國最早的釀酒產地,對整個美國葡萄酒的發展也起到了帶動作用。
關于1976年的那次“巴黎品酒會”,到現在看來已經是一個奇跡。那一年,在英國酒評家史蒂芬·史普瑞爾發起的美國酒與法國酒的“盲品”擂臺賽上,紅酒第1名和白酒第1名全部來自美國加州的納帕溪谷,而不是法國的波爾多和勃艮第。這場品酒會使人們第一次公開承認了“新世界”葡萄酒的地位。
葡萄酒生產的最關鍵的因素是氣候和地理,加州剛剛好,氣候總體來說屬于地中海式氣候,但它擁有多種地理環境和多樣的氣候條件。大多數產酒區坐落在太平洋海岸和中心山谷地區,來至太平洋及幾大海灣,比如說舊金山海灣的冷空氣和霧氣,協調了山谷日照及炎熱。尤其是納帕溪谷一帶,自然條件很好,堪比波爾多。
在風味和釀造方面,美國酒與法國酒有很大區別,前者注重于把葡萄中的各種果香提取出來,果香更濃郁;后者注重地域特點,釀酒技巧在于如何把地域的特點在酒中體現出來。